或许是从小就浸泡在日漫里的缘故,我老爱幻想我在中学教学楼埋着头赶路之时,突然三月料峭的风吹过,我抬起头,走廊尽头一位长发的少女轻拍衣襟,对我笑笑,然后太阳便恰到好处的出现,她和整个初春都朦胧地映入我的双眼。
真是奇怪,过了那段中学时光再回头看去,好像桃色滤镜更浓了一些。如今我已记不清楚为啥会讨厌哪科老师或是喜欢的哪种食堂饭菜。但是那种“草长莺飞杨柳依依”的回忆却格外的清晰,甚至时不时会在梦里叨扰我的清闲。
初中心窍未开,蠢到送喜欢的女生一罐核桃。
高一我却意外的受欢迎,现在想想可能是初中时期太无名小卒,上了高中意外有一种天降的吸引力吧(和初中同一所学校)。私立中学很讲究名气,没有名气的人不会留在大家的记忆里。
我很高,头发留长后外貌也不算寒碜,加之幽默热情的性格,然后我第一次感受到被女孩子们喜欢着是怎样的一件事。你不能收一个不喜欢的女孩的礼物,因为那样会给她这事能成的暗示。你不能和一个女孩子关系太好,因为会滋生嫉妒。你不能过于锋芒毕露,因为会被认为是做作。这些我都不懂,因为在那几个月前我只是一个会做题的本分初中生。
走错了一步,便是步步错。舆论疯狂撕咬我的身体,将我的碎片拼接成大家愿意口诛笔伐的的众矢之的。即使有些人,比流言蜚语更早认识我。
就这样背负骂名到了高二,遇到了她,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说她愿意喜欢这样的我。以为抓住了救命稻草的我却亲手用自大和自负摧毁了这段不健康的感情。我再也不能把全部身心交给另一个人。这或许是早恋中不败的法则。
然后是高三,高考。终于,在交卷铃声响起的那一刻,我从舆论中解脱,也从那段纯真中死去。我听到有什么碎掉了,我知道那是我的青春期爱恋。
我没有遇到幻想中走廊尽头的那个她,在看似充实的中学生活中,我却不曾停止地变得干瘪枯萎而乏味。
我怀念可以不计后果地交出真心的那个初春。
春风还在吹着,阳光也依旧还在,只是走廊里再没有人了。
什么冠位时间神殿
什么忏悔录